殷中軍廢後,恨簡文曰:“上人箸百尺樓上,儋梯將去。”
曾子曰:“丧有疾,食肉饮酒,必有草木之滋焉。以为姜桂之谓也。”
謝公道豫章:“若遇七賢,必自把臂入林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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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为群姓立社,曰大社。王自为立社,曰王社。诸侯为百姓立社,曰国社。诸侯自立社,曰侯社。大夫以下,成群立社曰置社。
凡祭,有其废之莫敢举也,有其举之莫敢废也。非其所祭而祭之,名曰淫祀。淫祀无福。天子以牺牛,诸侯以肥牛,大夫以索牛,士以羊豕。支子不祭,祭必告于宗子。
天子之六府:曰司土、司木、司水、司草、司器、司货,典司六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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